各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意见》(浙农林大〔2026〕72号)、《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农林大〔2026〕100号)要求和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的进程安排,现启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学院教师岗以及非主管辅导员岗、组织员岗、实验技术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岗位聘任条件
本次岗位聘任申报条件参照《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入岗条件、基本职责与聘期最低任务》(浙农林大〔2026〕100号)(附件1)及《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岗位聘任基本职责、基本任务与2026年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化材学院〔2022〕10号)(附件2)执行,其他详见学院相关岗聘文件。
三、聘任程序
1.按照公布岗位、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核、评议聘任、公示发文等环节开展聘任工作。按照责权统一、逐级聘任的原则,教学和科研机构同步开展学科团队管理岗、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聘任工作。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评审、排序推荐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评聘, 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岗位申报程序要求
1.个人申请。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通过“岗位聘任个人申报”系统进行岗位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
2.资格审核。学院对照《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入岗条件、基本职责与聘期最低任务》(浙农林大〔2026〕100号 )和《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岗位聘任基本职责、基本任务与2026年岗位聘任基本条件(节选)》中的聘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评聘推荐。学院依据《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入岗条件、基本职责与聘期最低任务》(浙农林大〔2026〕100号 )和学院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评聘和推荐。
4.上报评聘推荐结果。经学院确定的拟聘和推荐人员,通过岗位聘任系统上报,拟聘和推荐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个人申报表(即《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经个人签字确认后由学院统一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5.审定聘任。拟聘和推荐人员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聘任。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评审,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评定并公示。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进行评聘,形成拟聘意见并公示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所有岗位由学校发文聘任。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