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1      浏览:

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职工聘期考核小组

(一)学院成立聘期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

组长:孙庆丰、潘国忠

成员:张晓春、蒋超、王星、李倩、李莹莹、杨胜祥、胡勇、李松、蒋明月、熊业

(二)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考核相关工作。

成员:谢秀琴、杨瑾、胡洁思

二、考核对象及聘期时间

(一)考核对象:在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校聘合同制人员。

(二)聘期时间:2022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此期间新进人员从进校时间算起。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个人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基本职责与基本任务》(浙农林大〔2022〕80号)和学院聘任文件要求,分层分级考核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聘期内岗位或岗级发生变化的(含专业技术岗位中期晋升人员),聘期任务分段计算。

(三)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按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聘期考核。

(四)协议工资制和特设岗位人员按协议约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聘期内的新进教师按以下分类进行考核:

1.进校工作满3年: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入职,3年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2.进校工作未满3年:2023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根据2025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3.2025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和2026年1月1日至今入职的,不作聘期考核要求。

(六)聘期内新进非教师岗位人员参照教师岗位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聘期考核须由个人7月5日前登录学校门户网站,通过“办事大厅”,进入“教职工考核系统”进行线上填报。个人须对照聘期考核要求填报相关业绩,上传佐证材料(2022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的聘期业绩),并做好聘期工作总结,聘期业绩从“学校门户网站”——“数据分析”——“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填报”——“个人业绩下载”,选择开始时间2022-07-01,结束时间2026-06-30,然后导出。操作说明见附件1

聘期任务:对照《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基本职责与基本任务》《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各岗位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修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科专业管理团队岗设置、聘任与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个人聘期任务进行填写。

业绩点计算:参照《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贡献积分核算办法(试行)》(2022版)《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贡献积分核算办法》(2023版)执行,未列入《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贡献积分核算办法》的业绩按照《浙江农林大学综合贡献积分体系(2024版)》执行,相关文件见附件3。相同业绩在《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贡献积分核算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综合贡献积分体系(2024版)》积分不一致的就高计算。

(二)业绩审核。个人须对照聘期考核要求,填报相关业绩,并做好工作总结,报学院审核。聘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将进行公示。

(三)组织考核。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小组对照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核定聘期业绩完成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四)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有关申诉、投诉。

(五)审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经个人签字确认后,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六)学校发文公布各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档次。

1.胜任所聘岗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个人聘期合同约定内容或达到《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基本职责与基本任务》(浙农林大〔2022〕80号)和各单位制定的聘任文件要求,考核合格;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或未达到要求,考核不合格。

2.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经学校认定出现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2)经学校认定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3)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学校认定须为不合格的。

(二)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一般不再续聘。

六、其他说明

(一)聘期内经学校同意在外进修、挂职、休病假或产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及要求,评价及计算该期间有关工作业绩。

(二)二级岗、年薪制、非双肩挑干部、在聘特设系列、2025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和2026年1月1日至今入职的教师无须填报“教职工考核系统”

(三)聘期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为宜,主要总结聘期内的岗位履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聘期考核,召开聘期考核会议,并结合实际开展考核。考核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请各位老师将个人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于7月10日前交学9319谢秀琴处。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