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办公室:
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依据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在职在岗省属事业编制人员、校聘合同制和全职外聘人员。
2.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浙农林大〔2025〕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待聘人员;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4)根据相关规定,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孙庆丰、潘国忠
成员:张晓春、蒋超、李倩、王星、沈晓萍、杨胜祥、胡勇、于红卫、李松、熊业、蒋明月
2.各学科(专业)、实验中心须专门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考核结果须在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内部公示(公开),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辅导员考核经所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后,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共同进行考核。
4.主管考核经学院考核小组评议后,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作为备选优秀档次的须提前征求组织部意见,主管年度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备案。开展主管民主测评,具体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5.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外派时间超过半年的,可由派驻单位考核,派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年度考核登记表》,确定优秀档次的,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也可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由校内业务对口部门根据挂职期间实际表现,建议考核档次,确定优秀档次的,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三、个人填报
1.个人年度考核表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考核”,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学院。
2.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学院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学院确认、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3.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校的考核表。
4.专任教师同时提交年度个人业绩表。进入“校园门户/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填报/2025年业绩表”下载当年个人业绩表。
四、考核档次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2.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20%以内。各部门按照1.2倍的名额推荐优秀名单,最终优秀名单由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数分配如下:
序号 |
部门 |
考核人员数 |
推荐优秀人数 |
1 |
林业工程学科 |
木材专业 |
36 |
8 |
家具专业 |
15 |
4 |
高分子专业 |
20 |
5 |
2 |
化学学科 |
31 |
8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
5 |
1 |
4 |
实验中心 |
5 |
1 |
5 |
院办 |
5 |
1 |
合计 |
117 |
28 |
五、其他说明
1.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本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非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3.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
4.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号)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5.本年度校内岗位调动的教职工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学院、机关部门选聘的学术副院长(专聘副职),由原单位负责考核。
6.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7.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
8.辅导员单列考核,不计入学院考核人员计算基数。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外派人员及借调(用)人员计入考核单位考核人员计算基数。
六、时间及要求
1.挂职、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提交派驻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至人事处,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
2.个人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
3.各学科(专业)推荐考核结果时间:2025年1月15日;
4.专任教师《2025年度个人业绩表》电子版请于2026年1月9日前提交学院,发送至蔡老师邮箱:1925679798@qq.com;由学院统一打印纸质版提交人事处;
5.个人考核表须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方可打印,本人签字(考核系统在线个人签名),无需个人自己打印,由学院从考核系统中统一打印纸质版提交人事处;
6.请各学科(专业)、实验中心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年度考核要求应及时通知须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将影响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定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