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定于第10~12周(4月21日—5月1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检查
1.教学秩序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严禁私自调停课;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师生上课材料准备及学生出勤率等内容。(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组、教学办、学生办)
2.课堂教学质量情况。着重对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检查;重视课堂管理,提醒学生前排就坐、正确引导学生上课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专业负责人、学生办)
3.课程考核情况。检查课程考核要求中过程性考核支撑材料是否充分体现过程考核的方式、内容以及评分标准等。(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组、教学办)
4.实验教学情况。实验指导教师严格按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提前做好实验教学准备,确保各实验室规范、安全、有序运行。(本科实验教学中心)
5.教学组织建设情况。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院级教发分中心通过培训、研讨会、工作坊等方式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重点举措、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于5月31日前将“化材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实施情况表”(见附件)提交教学办。(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办)
6.“一课一品”建设结题情况。各课程建设负责人于5月31日前将“‘一课一品’结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提交教学办。(课程建设负责人、教学办)
二、配合做好学校专项检查工作
1.学校教发中心“本科教学开放月”活动。
2.整改专项检查。落实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开展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执行情况检查与督查。
三、总结整改
各专业应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整改,并将总结整改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学院教学办。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