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总结评比工作,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创新创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和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功能,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非课程因素评价实施意见》、《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先进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总结评比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手册》(2019年)有关办法执行。可结合本学院实际,在有关条例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相关补充细则。

二、各班级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评定条例,积极做好总结工作;要教育学生明确学年总结和评比工作的意义,注重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学年总结评比的作用。

三、各类先进和奖学金评比,原则上以专业(专业方向)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各班民主选出的2-3名学生代表组成),在非课程因素评价的基础上评选。学院评审组按照条件对各类先进和获奖对象进行逐一审核。

四、本次评比过程中,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在符合评奖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础上,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确定获奖初步名单;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非课程因素中优秀或有的项目多者优先评定;

1、校长奖学金只针对2017级学生。校长奖学金的评比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登记表》,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初审,校学生先进(奖学金)评委会审定;

2、其他各类先进和奖学金获得者的评定工作由学院负责。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申请,根据需要分别填写《奖学金申请登记表》、或《先进个人登记表》,学院审核;符合先进班级条件者,由班级填写《先进班级登记表》,学院审核。申请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需上交先进事迹材料。

五、要严格遵守评比规则,按程序办事。按照各类先进和奖学金的评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规范,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评定结果应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后,上报学生处。学校在下文前,将评比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本次评比过程中,校长奖的评比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处初审,校学生先进(奖学金)评委会审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学生先进的评比由各学院依据相关评定条例,自行评定,报学生处备案。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等组成的评审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先进和奖学金评比工作,按照条件对各类先进和获奖人选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要求控制各奖项人数比例。

七、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9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专业评比结束后,上报以下材料:1、先进、奖学金评比结果一览表;2、各类先进、奖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3、校长奖学金申请登记表;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4、学生个人填写的其他奖项申请登记表需提交纸质材料;

工程学院办学生办

2020年10月14日